依照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推进2019年度蒙医中医医院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内卫计蒙中函〔2019〕87号)要求,乌海市卫生健康委于9月5日—7日,组织巴彦淖尔市中医院、巴彦淖尔市人民医院及乌海市蒙中医院专家对海勃湾区中医医院进行了为期3天复审工作,按照《二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及专家组复审意见,专家组同意海勃湾区中医医院通过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复审工作。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依据工作程序,现对复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2019年9月26日—10月9日)。
如对以上公示有异议,请于本公示发布7日内,以电话、邮件、信函等形式向自治区卫健委蒙中医药管理局、乌海市卫健委蒙中医药管理局进行反映。
自治区蒙中医药管理局: 李晓静 0471-6944929
乌海市卫生健康委: 段淳洁 0473-3998111
信箱地址:自治区蒙中医药管理局 nmgmzyyglj@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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