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领取要求
1. 请以上人员务必于10月9日前完成证书领取,不得拖延、积压,证书为个人职称资格重要凭证,逾期未领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2. 领取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确存在特殊原因无法本人领取的,可委托家人、同事等代为领取(需提供双方身份证)现场核对信息、签字确认。
三、有关说明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法定有效证件,是人事档案、岗位聘任审核的必备材料。请各位人员高度重视,及时完成领证归档,确保个人人事资料完整规范。
联系电话:0473-8992298
乌海市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
2026年0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