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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卫生健康委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16日 作者:卫健委管理员 来源: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

     2022年以来,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坚持依法行政,为促进全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一、不断完善法治建设管理体系
  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法治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委党组书记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已研究解决重大问题2次。健全行政执法委托机制,明确行政执法委托范围、权限和责任,同时健全完善了机关法律顾问机制,依法提高管理社会事务服务能力。明确工作任务。按照自治区和我市的要求,结合卫生健康工作实际,制定印发《2022年全市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推动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建设水平。
      二、严格落实依法行政制度规定
  一是推进公平竞争审查。按照“谁制定、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各科室对照公平竞争审查对象和标准,重点排查有关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经文件增量审查和存量清理,我委出台的文件均不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二是深入推进政务事项公开。落实政务信息公开规定,进一步规范委网站发布信息流程,及时公开决策文件、疫情防控政策、法律法规等信息。三是坚持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认真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管理办法》程序规定,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保证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
   三、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 

    1.在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方面。一是按照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卫生行政法律法规,每年对行政许可、处罚等权力进行了全面梳理,确定行政职权执法事项,明确了执法依据和权限。二是加强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提升一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和业务素质,促进执法关系和谐,在门户网站和公众号上主动向社会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并于年底公布行政处罚案件情况。三是所有案件均录入国家卫生监督信息平台和乌海市社会信用信息平台。

    2.在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方面。一是执法文书可实现全程终端操作。一线监督员均配有执法记录仪,用于执法过程的全纪录。二是执法过程中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统一运用行政执法文书范本进行记录,确保行政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合法规范。三是现场执法人员主要采取以现场照片、录音录像等方式记录执法过程。设立听证室用于执法过程中的听证需求。四是建立健全《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法终端使用制度》等相关制度保证设备的使用前、中、后的规范化使用和操作。目前监督员已能在短时间内快速、规范地出具和打印现场笔录、卫生监督意见书等执法文书。

    3.在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方面。一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了《乌海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二是确定了四类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范围,明确卫生健康执法支队主要负责人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第一责任人。三是规范法制审核流程,执法科室在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前,由卫生健康执法支队法制科进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的法制审核,委机构法监科负责相关的审查工作。

   (三)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

委托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作为集中行使公共卫生和医疗卫生等综合监督执法职权的执行机构,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不存在未通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的人员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情形。对所有的监督执法人员的执法程序、着装、执法告知义务等进行统一要求和规范。

   (四)建立部门联动协作执法机制。

与市公安局联合制定印发了《乌海市公安局、卫生健康委执法联动协作实施方案》,通过建立联席会议、执法协作、行刑衔接、信息互通、联动保障、检查督导等各项制度,进一步明确公安机关、卫健部门在工作运行、执法办案等方面的职责任务,做到权责分明、协作紧密、工作有序。

    四、切实落实普法责任

   (一)普法贯穿全程。

    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谁实施谁普法”,以普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卫生健康法律法规为核心,结合监督执法中的重点环节,围绕依法执业、传染病防控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和相关案例,为行政相对人进行一对一解惑答疑,开展全面、细致的讲解宣传,使其明确应遵守的法律法规及不可触碰的红线,把普法教育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

   (二)系统内学法用法。

     一是充分利用党组中心组学习、例会等时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学习《宪法》《民法典》、《重大行政决策暂行条例》《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不断强化法治思维,进一步筑牢法治思维底线。二是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原则,深入开展《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宣传培训,进一步提高管理相对人法治意识。累计派出监督员、志愿者38人次走进社区、企业开展宣传,受众人数达8000余人次。组织本部门国家工作人员每年参加一次学法用法考试,参学率大幅提升印制普法宣传品。我委汇总卫生健康行业常用法律法规,编制完成《乌海市卫生健康系统“八五”普法学习用书》。

   (三)开展专题普法活动。

    一是新冠疫情发生以来,累计开展传染病防治法抗击疫情防控专题宣传823次贯彻落实党中央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做好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工作。利用《乌海日报》、广播电视台、乌海新闻等主流媒体及公众平台开设鼠疫防控知识普及专栏,在医疗机构设置宣传专栏、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新冠肺炎防控宣传。深入到鼠疫疫源地毗邻地区牧民家中、巴音陶亥镇8个行政村及周围厂矿企业开展鼠疫防控知识宣讲活动。参加电台普法栏目,围绕市卫健委在开展普法工作中的主要做法及具体举措进行介绍,普及相关法律知识。

   (四)开展特色普法活动。

    开展公立医院院长书记“讲医改、见行动、出成效”活动公立医院党委(党组织)书记和院长作为主要宣讲人和第一责任人,每年确定重点宣讲法律法规。一是在学法和知法上有行动。各公立医院组织的法律学习宣传活动26场次,累计参加3660人次。8家医院把法律学习情况作为个人绩效考核和选拔任用的参考依据,新提拔人员参加法律学习人员数48人。二是在守法和用法上有行动。领导干部和医务人员要对照法律条款内容,对院内部门及科室的风险点、违规执业行为等开展自查自纠,全市有9家公立医院开展了自查自纠,查找风险点238个,无违规执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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