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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打击非法行医、整治非法医疗美容 专项行动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12日 作者:卫健委管理员 来源: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

为净化医疗市场,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乌海市卫健委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非法行医、整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整治范围及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无证行医查处工作规范》等法律规章,整治范围涵盖各类形式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执业医师证》非法开展医疗活动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重点情形:

(一)机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未经备案)、个人未取得《执业医师证》擅自开设“非法行医场所”,开展非法诊疗活动;医师未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未经核准擅自开展静脉输注活动等。

(二)在生活美容、养生保健等营业场所及居民住宅、出租屋、宾馆、民宿、商铺等非医疗机构开展抽脂、做双眼皮、去眼袋、拉皮提升、激光祛斑、注射玻尿酸、肉毒素注射、热玛吉、光子嫩肤、医美水光针、美牙、去纹身等侵入性、创伤性操作的非法医疗美容活动。

(三)在居民住宅、出租屋、宾馆、民宿、商铺等非医疗机构开展医疗诊疗、输液、针灸、手术等非法诊疗活动及开展牙齿美白、磨削贴片等非法牙科医疗美容活动。

(四)在集市、广场、商场、小区、街头等非医疗场所开展拔牙、镶牙、疾病诊治等非法诊疗活动。

(五)零售药店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未经备案)擅自开展诊疗活动。

(六)在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利用中医理念,擅自开展针灸、放血等急慢性病诊治的非法诊疗活动。

  二、排查整治方式

   本次专项整治活动紧盯重点场所、重点区域,着力排查非法行医行为。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三、举报监督制度

 鼓励社会公众举报非法行医等医疗卫生领域的违法行为。对举报者提供的线索,我们将全面调查处理,并严格为举报人保密,切实保证举报人合法权益。

 投诉举报电话 :乌海市卫健委    0473-8992290

                 海勃湾区卫健委  0473-2059639

                乌达区卫健委    0473-3666585

                   海南区卫健委    0473-4023510

     四、温馨提示

    为了广大市民的就医安全,请大家一定到正规医疗机构就医,就医过程留好就医凭证,千万不要贪图便宜到无证“黑诊所”、街头游医等非法机构与个人处就诊治疗,不要接受未经批准私自开展的上门输液行为,不要到生活美容机构或者个人家中开展医疗美容。对于发现的非法行医行为,我们将依法严肃处理,并对相关负责人进行追责。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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