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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卫健委关于开展卫生监督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31日 作者:卫健委管理员 来源: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规范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确保公众健康权益,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开展卫生监督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重点聚焦九个方面问题,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举报。
  一、重点整治内容
  (一)权力“寻租”问题。着力整治卫生健康监督机构或者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人员利用手中的行政执法权,营私舞弊、中饱私囊、吃拿卡要、以权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违规提供有偿服务等问题。
  (二)自由裁量权滥用问题。着力整治卫生健康监督机构或者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出于不合法的目的,对处于同一条件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给予不同的处罚,或重责轻罚,或轻责重罚,存在选择性执法、显失公平等问题。
  (三)野蛮执法问题。着力整治卫生健康监督机构或者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人员缺乏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在执法过程中不听取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对待群众“生冷硬顶”,采取蛮横手段损害行政相对人合法的人身或财产权益,甚至暴力执法等问题。
  (四)执法不作为问题。着力整治卫生健康监督机构或者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人员对违法事实消极应付,对符合条件的举报投诉不及时受理,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不及时处理,对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敷衍了事,该立案的不立案,该报告的不报告、该移送的不移送,相互推诿、相互扯皮等问题。
  (五)执法不规范问题。着力整治卫生健康监督机构或者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人员在监督执法过程中,调查取证不实,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法规规章不准确,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滥用行政强制措施等问题。
  (六)运动式执法问题。着力整治卫生健康监督机构或者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人员常态执法时紧时松,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打折扣,以专项检查代替日常监管等问题。
  (七)“一刀切”执法问题。着力整治卫生健康监督机构或者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人员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监督执法职责,对本地本行业所有行政相对人不区分具体情况,统一采取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等问题。
  (八)机械执法问题。着力整治卫生健康监督机构或者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人员片面理解上级部署,理解政策不透彻,执行政策简单化,不具体分析违法行为的情节轻重一律顶格处罚等问题。
  (九)逐利执法问题。着力整治卫生健康监督机构或者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活动中违反规定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将行政罚没收入与本单位业务经费、福利待遇挂钩;指定行政相对人购买商品服务、接受有偿服务;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等问题。
  二、受理方式
  乌海市卫健委电话:  0473-8992290
  海勃湾区卫健委电话:0473-2059637
  乌达区卫健委电话:  0473-3666585
  海南区卫健委电话:  0473-4023510
  受理时间: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   
  三、有关要求
  1.线索举报人应客观准确反映问题,并提供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事由等相关证据。
  2.举报线索时应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沟通联系,我们将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3.不得虚构问题线索和夸大事实进行恶意举报、谎报或者借举报投诉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4.以下举报不予受理:(1)投诉举报人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已经受理或者已有复议结果的;(2)投诉举报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或者已有诉讼结果的;(3)投诉举报人向监察机关举报,监察机关已经受理或者已有处理结果的;(4)投诉举报人向信访部门反映,信访部门已经受理或者已有答复意见的;(5)其他依法不予受理的情形。
  感谢广大公众对卫生健康执法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积极为我们提供线索,让我们共同努力,为营造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卫生健康执法环境而奋斗!
  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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