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降低群众用药负担,市卫健委结合我市社会发展和患者用药实际情况,遵循先试先行、适度扩大受益人群的原则,2025年6月24日,市卫健委修订印发《乌海市基本药物全额保障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切实减轻了困难患者的用药负担,进一步推进基本药物全额保障项目的开展。
市卫健委组织各区卫健委及各医疗机构专家,以“突出基本、防治必须、降低负担”为功能定位,对受益人群和保障范围进行了调整。将目前享受政策的乡村振兴重点监测人群及农区老年人年龄由65周岁降至60周岁;将保障药物种类由阿司匹林片、硝苯地平片等17种增至25种;将保障疾病病种扩展至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冠心病和严重精神障碍;并将市精神卫生中心纳入基本药物保障单位,以满足精神类疾病患者的用药需求。
自免费药品政策实施以来,累计受益达15161人次,免费药品累计减免金额为13.02万元。2025年1月至9月,免费药品累计受益4370人次,累计减免金额2.1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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