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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卫健委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 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09日 作者:卫健委管理员 来源: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

  2025年以来,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市本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锚定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目标,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为核心,将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贯穿卫生健康工作全过程。现将工作推进情况报告如下:

  一、重点任务完成情况

  (一)筑牢法治观念,压实工作责任

  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法治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组织召开理论学习,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关于健康中国论述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等重要法律法规。二是制定《2025年度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学习计划》。截至目前,委机关党委、党支部共开展卫生健康领域法治学习10次,同时督促8家市直单位有序重点学习《医师法》《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等医疗卫生领域法律法规,确保依法执业、规范诊疗。三是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委党组书记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年内召开2次专题党组会,听取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推进“个人身后一件事”重要事项,研究部署政策落地。主要负责人全年共亲自盯办5个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保证了依法治理工作的有序开展。四是健全行政执法委托机制。年初与市疾控签订《乌海市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委托协议》,明确行政执法委托范围、权限和责任。五是以“严执法、强监管、优服务”为目标,重点围绕公共卫生、医疗机构管理、传染病防治等领域,强化执法力度、规范执法流程、提升执法效能。截至目前,全市共办结行政处罚案件58件,累计罚款36.628万元。通过加大执法力度,保障我市群众健康权益,推动卫生健康领域法治建设走深走实。

  (二)提升民族法治素养,厚植共同体意识根基

  深化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坚持不懈抓好理论武装,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论述列入党员干部学习计划和教育培训计划,通过“线上+线下”“培训+宣传”相结合的方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认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历史必然性、极端重要性和现实针对性。深化理论学习,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论述纳入《卫生健康系统2025年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安排》和《2025年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系统内各单位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论述和党的民族工作相关内容开展中心组学习10次,专题研讨3次,集中学习77次,召开主题党日41次,举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训班1期。

  (三)聚焦便民利民,提升服务效能

  积极贯彻落实自治区政府、市政府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决策部署,联合市公安局等10部门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个人身后一件事”工作实施方案》,组建市本级工作专班及专项推进工作组。牵头市公安、市民政等九个部门,推动“个人身后一件事”改革工作,率先在自治区实现办件。

  (四)规范执法流程,提升行政效能

  一是印发《法规与综合监督科2025年度工作计划》,对全年的卫生领域的监督执法进行总体安排。二是制定《市卫健委2025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对涉企行政检查进行了规范。三是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市区卫生监督职能。四是制定《乌海市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试行)》,对规范执法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五是为进一步规范卫健执法工作,责成市疾控中心修订了《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监督员行为规范》 等12项卫生监督执法制度。

  (五)从严审核备案,守住合法关口

  按照“谁制定、谁审查、谁负责”原则,对我委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审核、备案。经梳理,涉及民营经济规范性文件0件、生态建设领域规范性文件1件、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11件。2025年至今我委虽未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但将继续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管理办法》的程序规定,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保证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

  (六)依托专业力量,防范法律风险

  健全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聘请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合同审查、行政复议与诉讼等方面充分听取法律顾问意见为卫生健康依法行政提供有力法治保障。2025年至今,我委涉及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案件为0件,咨询法律顾问行政处罚案件4件,合同审查7份。法律专家的参与,有效规范了行政行为、防范了法律风险,切实提升了我委依法行政工作质效。

  (七)文明规范履职,践行执法为民

  一是按要求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截止目前,我委未发生行政复议纠错案件情况,无诉讼败诉案件。二是规范开展涉企行政执法工作。按要求将《2025年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清单》在市卫健委官网进行公示;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自纠自查,主要查看本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是否存在重复性涉企检查、趋利性执法等问题。通过自查自纠未发现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存在无证执法、暴力执法、执法不作为等违法违规行为,亦未收到任何相关投诉举报线索;积极开展“扫码入企”,组织执法人员进行“扫码入企”培训,进一步规范入企执法检查行为,实现行政执法与优化营商环境的有机统一。三是开展行政执法“宽松软”问题整治,聚焦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全过程,共梳理问题3条,现已全部整改到位;针对开展行政执法“慢粗虚”工作中发现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进度慢的问题,我委充分利用监督贯通平台,常态化推动做好问题录入、督促整改、审核销号、成果运用等工作。四是按照本部门制定的轻微违法行为,免于行政处罚、不予行政处罚清单,进一步推行柔性执法,优化我市营商环境。五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确保执法透明化、规范化。年内,市、区疾控中心均利用执法专项经费,更新配置了现场监督执法记录仪,确保执法工作全过程记录。

  (八)规范执法决策,严守法定程序

  一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了《卫生健康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二是规范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流程。执法科室在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前,由卫生健康执法机构稽查科进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的法制审核,再报委机关法规与综合监督科负责最后的法制审查,机关公职律师提供法律意见。

  (九)聚焦民生领域,筑牢安全屏障

  卫生健康领域与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紧密相关,主要涉及民生的行政执法包括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职业及放射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以及生活饮用水、医疗废物等方面。

  1.医疗卫生及传染病防治监督

  一是强化医疗服务监督执法,检查400余户次。二是开展多部门联合检查,打击医疗领域侵害群众健康权益违法违规行为,检查单位27家。三是严厉打击非法行医。重点开展打击非法医疗美容行为。四是开展医疗废物专项整治行动,检查产生医疗废物的医疗机构310余户次,下达监督意见书250余份,对问题严重或整改不到位的医疗机构,依法查处7起。五是市、区联动对全市36家超市、母婴店开展卫生用品专项检查。六是对52家医疗机构实验室进行了生物安全监督检查。七是传染病防控监督工作,对各级医疗机构开展鼠疫防控监督检查196户次。

  2.公共场所、学校卫生监督

  一是加强公共场所的监督检查,共对美容美发、住宿、洗浴等570余家场所开展日常现场巡查。二是对全市范围内重点公共场所进行环境监测和问卷调查。三是对学校、托幼机构学校卫生工作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监督检查26户次,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26份。四是制定实施《乌海市学校饮用水专项检查实施方案》,检查31家中小学学校,重点检查各校供水设施卫生防护、设施清洗消毒。

  3.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

  一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的通知》,持续加大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力度,全市累计监督检查集中式供水单位7家、二次供水单位20家、分质供水单位1家、学校饮用水95家(包含幼儿园)、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9个村(镇)。二是对违反法规的案件进行督办,对4家供水企业违反《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行为立案查处。三是加强政策法规宣讲,市、区疾控部门针对不同人群开展了三期生活饮用水业务培训。四是对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进行现场指导,对清洗消毒不规范行为进行现场培训演示,解决水质不合格的问题。

  4.职业、放射卫生监管

  一是推进职业卫生推行分类分级管理,将试点用人单位120家分为甲级31家,乙级59家,丙级30家,划分不同等级进行管理。二是开展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放射性药品使用专项监督检查。三是受理5名劳动者的职业病鉴定申请。四是对市、区各级医疗机构放射卫生防护工作开展专项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对4家医疗机构进行了立案查处,目前已全部结案。五是联合生态环保、市场监督管理局对2家开展伽玛射线探伤的企业进行专项安全检查。

  5.加强跨部门联合执法

  一是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公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对我市生活美容场所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打击无证行医的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涉及食品安全跟踪评价、职业病危害等工作,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企业信息共享。截至目前,跨部门双随机共计19户次,发现问题12条,下达执法文书4份,均已整改到位。三是联合多部门对我市5家生肉售卖单位开展布病防控工作。

  (十)加强业务培训,严格资格管理

  一是委托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所)为行使公共卫生和医疗卫生等综合监督执法职权的执行机构,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不存在未通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的人员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情形。对所有监督执法人员的执法程序、着装、执法告知义务等进行统一要求和规范。注重加强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本年度共开展执法人员集中培训5次,共计200余人。二是积极组织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司法部门组织的线上线下法治学习。同时,邀请法律专家进行现场授课。5月15日、16日,针对全市执法骨干举办提升执法能力培训班,进一步完善了我市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理论知识体系,为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质效筑牢基础。

  (十一)多元化解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积极引导医患双方通过医调委协调沟通解决医疗纠纷5件。二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四所一庭”机制优势,2025年至今,通过“四所一庭”促进矛盾化解医疗纠纷事件1件。

  (十二)压实普法责任,深化法治教育

  一是制定印发《2025年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清单》,明确责任科室和责任人,推动普法责任制的落实。二是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谁实施谁普法”,以普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卫生健康法律法规为核心,结合监督执法中的重点环节,围绕依法执业、传染病防控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和相关案例,把普法教育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2025年市卫健委积极主动参加多次法治宣传活动,主要涉及“法治护航助企惠民”、“建设诚信乌海,促进社会和谐”、“守望相助、团结奋斗,全面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民法典宣传”、“继续实施诚信建设工程,构建全民共建信用新格局”等普法宣传活动共计11次,发放宣传册1600余册,覆盖群众2000余人。通过普法宣传,引导群众建立遵法守法、依法维权的法治观念。

  (十三)规范政务公开,提升服务效能

  一是落实政务信息公开规定,进一步规范网站、公众号发布信息流程,及时在门户网站公开决策文件、“双随机、一公开”、法律法规等信息。二是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做到了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主动公开的内容涉及:《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市疾控机构职能职责、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2025年度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关于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建设的指导意见》等内容。三是严格按照《乌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管理“十公示”信息归集工作的通知》继续开展好行政执法公示工作。2025年至今,我委共公示行政处罚信息38条。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不均。执法队伍能力参差不齐;“柔性执法”“说理式执法”推广不充分,执法方式与近年来我市创建服务型政府建设要求存在一定差距。

  (二)执法力量严重失衡,难以应对监管压力。市、区执法机构多年未招录新人,一线执法人员平均年龄偏高,且人员数量远不能匹配实际执法工作需求,导致现有执法力量难以实现全面覆盖与精准查处。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为做好2026年法治政府建设,深入贯彻“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的核心要求,紧扣卫生健康领域法治建设重点任务,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以下举措:

  (一)注重思想建设与日常工作相结合。深化法治理念渗透,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到卫生健康工作的开展过程中,侧重针对一线执法人员开展“法治+业务”融合培训,旨在提升全员依法履职素养。

  (二)健全综合监管体系。下一步工作中将更加注重与市场监管、公安、环保等部门建立紧密的执法协作关系,完善信息共享、联合督办机制,重点聚焦在非法行医、医疗废物处置等突出问题上开展常态化联合整治。

  (三)优化执法服务模式。推行“执法+普法”精准服务,为医疗机构、供水单位等主体提供定制化合规指导,助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四)加强日常监督执法。按照不同风险程度开展信用监管,督促被监督对象主动合法合规。

  (五)加强内部执法稽查。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质量;定期开展案卷评查与业务培训,通过“查问题”和“提能力”双维度发力,不断提升执法人员执法办案水平和监管效能。

  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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