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按照《乌海市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的十条措施(试行)》(乌卫发〔2023〕81号)要求,经托育机构自行申报、各区卫生健康委审核推荐、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评定验收等程序,现确定2所托育机构为“2024年市级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现将评审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市卫生健康委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9月25日—2024年10月1日
监督电话:0473-8992272
电子邮箱:whwjwrkk@163.com
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