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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正式启用第五版《出生医学证明》
发布时间:2014年02月17日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为了使我市新生儿管理更加规范,我市于2014年1月1日起,正式启用第五版《出生医学证明》,旧版《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日期截至2013年12月31日。截止目前,第五版《出生医学证明》已经签发673份。

据了解,第五版《出生医学证明》为目前最新版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增加了多重防伪手段、审批发放将更加严格。《出生医学证明》是由医疗妇幼保健机构依法出具的新生儿出生医学信息证明,主要用于证明新生儿出生时的健康及自然状况、血亲关系。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出生医学证明》已成为证明公民身份的重要的法律文件,是户籍登记机关进行出生人口登记、国际认定的首要依据,是婴幼儿获得合法保健服务的医学凭证,具有“人生第一证”的重要意义。 

为了全面做好我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市卫生局举办了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培训班,对发放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机构、工作流程、签发、存档等问题进行统一培训,进一步提升全市各妇幼工作单位《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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