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的要求,我市出台《乌海市公立医院院长聘任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全面推行公立医院院长聘任制,淡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院长行政级别,由市医管委聘任的院长已全部聘任履职,标志着公立医院改革持续发力,向纵深推进。
公立医院实行医管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原在任院长由任命改为聘任,实行任期制,任期为三年,试用期一年,院长年薪由基础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组成,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根据考评结果发放。推进院长聘任制,给予医院充分自主权,在人事、管理和经营等方面发挥更大的自主性,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今后,院长作为政府聘任的职业管理者,将把更多的精力用于科学管理,提升技术上来。医管委将按照确定的绩效指标进行科学考评,落实院长任期目标责任制,确保公立医院体现公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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