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13.三明市如何整治药品(耗材)价格虚高?
答
三明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医药改革为突破口,从 2013 年起对药品采购、配送、结算、使用、监管等全过程综合施策,有效挤压药品耗材价格虚高“水分”,推动药品耗材“量价”齐下。
(1)采购环节。一是实行药品耗材全品类联合限价采购。从源头上遏制“带金销售”的行为。二是做实做强“三明采购联盟”。对国家、省组织集采范围外的品种常态化开展跨区域联采,创新探索跨区域联盟集采模式,实现联盟城市集采成果共享。三是实行采购目录动态调整。及时跟进国家、省级和省级联盟药耗集采中选结果,开展“四同药品”(指通用名、厂牌、剂型、规格均相同的药品)价格治理,常态化推进挂网价格监测及联动处置,将更多质优价宜的药品耗材纳入采购目录。
(2)配送结算环节。一是全面转变配送结算机制。实行医保代为结算药耗货款制度,缩短回款时间,切断医院与供应商之间的资金往来,也彻底解决了医院、供应商、医保机构之间长期解决不了的“三角债”关系。二是实行预付款制度。市医保中心从医保基金中预付药品配送企业一个月的药品货款,有效减少配送企业的财务成本,提高了配送企业主动配合参与医改工作、挤压药品虚高价格的积极性,提升药耗保供稳价能力。三是实行阳光采购。建设智慧化药品耗材交易平台,各总医院(医共体)的药耗集中从平台统一采购配送和结算,确保各环节公开透明。
(3)使用环节。一是实行重点药品监控。对辅助性:营养性、高回扣、“疗效不确切、价格很确切”的“神药”进行重点监控,进一步加强稽核监管。二是实行药耗零差率销售全市所有公立医院实行药品(含中药饮片)、耗材零加成销售改革,破除以药养医机制,遏制药价虚高。三是严格规范医疗行为。严格控制“大处方”“大检查”,控制次均门诊费用和次均住院费用。
(4)监管环节。一是推进药耗跟踪评价机制。建立多部门(卫健、医保、市场监管)沟通联系机制,坚持开展药耗跟踪评价,对临床发现质量不稳定、疗效不确切的品种及时采取退出机制。二是实行药耗采购使用管理院长负责制。将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采购使用管理纳入院长年薪制考核,对违规行为扣减考核分数,同时按违规院外采购金额的2倍分别扣减书记、院长当年年薪。三是完善考核奖惩机制。建立医务人员安全预防制度,对医务人员接受行贿(回扣)的,视情节轻重,暂停或吊销其执业证书;对有医务人员接受行贿(回扣)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暂停财政拨款补助,对涉及违规费用不予结算,并追究医疗机构主要领导责任。建立“黑名单”制度,对被查实有回扣品种的药品生产(配送)企业,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企业黑名单,取消生产(配送)企业所有药品供货资格。
问
14.三明市如何开展药品耗材联合限价采购?
答
三明市按照“为用而采、临床上报、去除灰色、价格真实”的原则,采用“四通用”(通用名称、通用剂型、通
用规格、通用包装)对采购目录进行“瘦身”,严格执行“一品两规”两票制”和“药品采购院长负责制”,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实行竞价入选,从源头上遏制“带金销售”的行为。截至2024年9月底,已先后完成6批药品(含中药饮片)、8批耗材的联采,涵盖了临床常用药品及高低值医用耗材,形成较为完整的药品、耗材采购目录。
三明医改以来,全市22家县级以上医院药品耗材收入由 2011 年的 10.15 亿元到 2023 年的 11.85 亿元,仅增加 1.7亿元,扣除因落实跟进国家谈判准入药品增加的金额,实际药品耗材费用为负增长。如果按改革前药品耗材支出按年增长16%的速度计算,医改12年来相对节约的药品耗材费用支出达 246.99亿元,有效减轻了患者就医用药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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