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31.三明市如何落实政府办医责任?
答
2012年以来,市县两级政府认真落实办医责任,要求政府投入卫生事业的增幅略高于财政经常性支出增幅,2012~2023年财政卫生健康支出共计353.17亿元,年均增幅 12.11%,2023年卫生健康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16%。
(1)落实六项投入责任。明确政府投入边界,建立科学的财政投入机制,主要通过向上级财政争取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等方式,将医院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政策性亏损、公共卫生任务、历史债务等纳入财政承担。
(2)人员经费保障。公立医院党委书记、院长和总会计师年薪由财政全额保障;公立医院全员目标年薪由各级财政补助部分,其余资金从医院的医疗收入支付,当医疗收入不足以支付档案工资时,不足部分由各级财政予以兜底保障;乡镇卫生院人员经费按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核定编制总数由各级财政给予保障,经相关部门核定使用的编制外人员给予定额经费补助。同时,由市级财政全额补助设立人才培养基金,实施书记(院长)、优秀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医师、复合型医防人才和乡村医生“4+1”人才培养计划。
(3)设立药品零差率销售改革财政补助专项资金。实行药品零差率改革后,补偿渠道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通过调整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补偿85%~87%,二是通过财政补助10%,并列入医院每年财政定额补助基数,可用于医院运行开支,三是剩余的3%~5%则通过医院加强成本管理自行予以消化。
问
32.三明市如何化解公立医院历史合规债务?
答
因为诸多历史原因,上世纪90年代以来,公立医院承担了本该由政府承担的一些符合规划要求的基本建设、大型设备购置等投入,医院公益性质弱化,出现了公立医院举债搞基础建设、负债购置设备等情况,形成了一批长期债务。为解决公立医院长期负债问题,三明市政府于2012年下发《关于加强公立医疗机构建设的意见》(明政文[2012]70号),明确“公立医疗机构是政府举办的医疗服务保障部门,公立医疗机构的基础建设和大型医用设备购置必须由各级政府负责,统一规划、审批、建设。”三明市财政局于 2012年5月,牵头组织原卫生局、审计局等相关部门对全市22家县级以上公立医院的长期债务进行调查摸底并锁定历史债务,对2012年前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区域医疗资源配置的基本建设、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建设等合规的长期债务4.51亿元纳入政府性债务统一管理,本息由同级政府结合实际分不同年限化解(其中:市级财政承担市级公立医院0.73亿元合规债务,县级财政承担县级公立医院3.78亿元合规债务);对于自行突破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无序扩张床位和擅自挪用药款发工资等债务由公立医院自行负担。
同时,为避免公立医院产生新的长期债务,三明市明确规定公立医院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六项投入纳入财政预算,由同级政府承担。此外,明确了公立医院发放医务人员薪酬不得突破核定的工资总额,也不得亏损兑现工资,当医院无法兑现医务人员档案工资时,不足部分由当地财政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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