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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10日 作者:卫健委管理员 来源:乌海市卫健委办公室 浏览次数:

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按照《乌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乌海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对公开范围、程序、时限等进行了明确规定,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经费,有效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确保卫生健康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每年向社会公布乌海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简报,通报医疗服务相关数据等信息,各医疗机构严格按照《卫生部关于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的指导意见》要求,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在医院网站上公开了医院名称、级别、等次、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并且上传了医院相关资质。开设“就医指南”“专家介绍”“专家门诊”等专栏,在公开栏主动公开传染病及疫情防控、健康科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信息。编制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明确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等事前公开的内容。推动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在市卫健委官网每季度向社会公开公示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公开了“三公”经费预算。在单位网站上公布了《2022年市卫健委财政预算、2021年决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明细》和市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三公”经费公示,方便查询监督,加强廉洁政府建设。公立医疗机构继续参加全区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限价竞价集中采购。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全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自治区级药品网上集中招标、统一价格、统一配送,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实现零差率销售。药品集中采购活动各个环节中均向社会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在各医院LED大屏公示各项医疗检验费用、药品价格和收费依据。

2.依申请公开。本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一件,因申请人后续不再需要相关数据,该申请已撤回。2022年,我委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年度内不存在违规收费情况。

3.政府信息管理。重建部门官方网站等各种政府信息公开载体,主动公开市卫健委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人员等情况,设立网上投诉、举办窗口,及时发布卫生健康系统规范性文件等公开内容。市卫健委除了应用乌海市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以外,还开通了微信公众号新媒体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和互动交流。

4.平台建设。设置专人维护网站、审核信息推进网站集约化。乌海市卫健委官网的名称域名、标识备案、页面兼容性、标签规范性、链接可用性、要素规范性、展现友好性、站内搜素功能和“网站找错模块”均符合政务公开相关要求。我委主要通过官网、“乌海卫生健康委”、“健康乌海”微信公众号发布宣传疫情防控、健康教育、爱国卫生、职业健康和医院新技术等卫生健康知识。

5.监督保障。市卫健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副主任分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和综合协调工作,配备兼职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建立了“委办公室组织协调,各科室承担职责范围内公开事项,办公室会同委纪检组监督审核”的工作机制,形成分工明确、责任落实的工作格局。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研究和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与各科室的协调,指导做好政府信息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地方政府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表现在: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及时性上仍需要进一步优化、政策解读质量上需要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市卫健委姜对官网进行排查整改,完善网站建设,确保公开信息的时效性、有效性。进一步优化政策解读内容质量,利用形式的多样化、结合政策自身的特点,更多的尝试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委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我委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政公发〔2021〕1号)作为重点,每月及时发布政府文件、政策原文及解读,2022年我委在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中发布政策原文及解读9篇。

                                                  2023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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