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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卫健委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22日 作者:系统管理员 来源:市卫健委办公室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咨询反馈联系电话:3998103,现将乌海市卫健委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按照《乌海市卫计委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乌海市卫计委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市卫计委政务评议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对公开范围、程序、时限等进行了明确规定,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经费,有效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确保卫生健康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每年向社会公布乌海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简报,通报医疗服务相关数据等信息,各医疗机构严格按照《卫生部关于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的指导意见》要求,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在医院网站上公开了医院名称、级别、等次、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并且上传了医院相关资质。开设“就医指南”、“专家介绍”、“专家门诊”等专栏,在公开栏主动公开医院诊疗科目、治疗项目、公共卫生和预防保健等信息。

我委承担的行政权力共504项,包括行政确认2项、行政奖励2项、行政处罚436项、强制措施11项、监督检查52项、其他权利1项。完成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事项梳理。编制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明确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等事前公开的内容。

推动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在市卫健委官网每季度向社会公开公示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

公开了“三公”经费预算。在单位网站上公布了《2019年市卫计委财政预算、2018年决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明细》和市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三公”经费公示,方便查询监督,加强廉洁政府建设。

公立医疗机构继续参加全区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限价竞价集中采购。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全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自治区级药品网上集中招标、统一价格、统一配送,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实现零差率销售。在药品集中采购活动各个环节中均向社会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在各医院LED大屏公示各项医疗检验费用、药品价格和收费依据。

(二)依申请公开

本年度未受理信息公开申请。2019年,我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年度内不存在违规收费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重建部门官方网站等各种政府信息公开载体主动公开市卫健委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人员等情况,设立网上投诉、举办窗口,及时发布卫生健康系统规范性文件公开内容。市卫健委除了应用乌海市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以外,还开通了微信公众号新媒体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和互动交流。筹办了《乌海卫生健康》宣传刊物,不断扩大政务公开覆盖面,将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四)平台建设

设置专人维护网站、审核信息推进网站集约化。乌海市卫健委官网的名称域名、标识备案、页面兼容性、标签规范性、链接可用性、要素规范性、展现友好性、站内搜素功能和“网站找错模块”均符合《2019年内蒙古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通知的要求。我委主要通过官网、“乌海卫生”、“健康乌海”微信公众号发布宣传健康教育、爱国卫生、职业健康和医院新技术等卫生健康知识。

(五)监督保障

卫健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副主任分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和综合协调工作,配备兼职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建立了“委办公室组织协调,各科室承担职责范围内公开事项,办公室会同委纪检组监督审核”的工作机制,形成分工明确、责任落实的工作格局。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研究和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与各科室的协调,指导做好政府信息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11

6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44.68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表现在: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尚不熟悉,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和引导工作,政策解读频次还需增加,丰富展现形式。

下一步市卫健委将认真落实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自治区、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定,提高公开政府信息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能力,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政府信息查询服务。通过年初制定全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增加政策性文件解读数量,丰富解读形式和发布渠道;对医疗惠民政策、国家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妇幼保健、公共卫生监督、“三大攻坚战”等重点民生领域加大宣传和信息发布的力度和频度。平台建设中增加网民互动频次,多吸取群众意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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