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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卫计委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29日 作者:卫健委管理员 来源:市卫计委 浏览次数:

乌海市卫计委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83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备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通知》的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乌海市卫计委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公开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开展情况,受理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投诉情况及处理结果,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1月1日起至201712月31日止。现将乌海市卫计委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围绕中心工作,加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落实卫生计生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重新修订完善了《乌海市卫计委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出台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作出涉及群众企业利益的重要决策事项要广泛征求意见,及时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背景、依据等主要内容,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今年出台《乌海市健康扶贫工作推进方案》前,深入各区20余贫困户,10个村卫生室、2个镇卫生院和三区卫计局征求意见,召开2次专题会议征求14个相关部门意见,将老百姓和各部门提出建设性意见采纳到方案中。

二是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办事公开工作制度,健全了公开目录,积极主动落实院务公开。每年向社会公布乌海市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简报,通报医疗服务相关数据等信息,各医疗机构严格按照《卫生部关于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的指导意见》要求,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在医院网站上公开了医院名称、级别、等次、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并且上传了医院相关资质。开设“就医指南”、“专家介绍”、“专家门诊”等专栏,在公开栏主动公开医院诊疗科目、治疗项目、公共卫生和预防保健等信息。在院内LED 大屏公示各项医疗检验费用,药品价格。

三是建立医德医风建设、违规违纪处理结果公开机制,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坚持上下联动、纠建并举,开展“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等活动。深入开展“三亮三比三评”等活动,亮标准、亮身份、亮承诺,比技能、比作风、比业绩,领导点评、党员互评、群众评议,亮出服务承诺1000条,评比出党员先锋岗、无私奉献者、医德医风标兵各100人,对1名12345热线投诉的医生进行约谈积极打造“三好一满意”的卫生计生团队,提高群众就医获得感。

四是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市卫计委根据《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责任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开展了行政权力责任清单编制工作,对现有权力事项进行了全面、认真的梳理,确定市级卫生计生行政权力事项共213项,经公示征求意见后,在“乌海政府信息网”进行权责清单公示(其中:行政许可类14项、行政处罚类147项、行政强制措施类10项、行政确认类2项、行政给付类8项、行政奖励类4项、行政监督检查类28项)。我委将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设置和行政审批职能下放到各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做到行政权力“市级放得下”。

五是强化药品采购信息公开。全市政府办医疗机构继续参加全区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限价竞价集中采购。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全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自治区级药品网上集中招标、统一价格、统一配送,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实现零差率销售。在药品集中采购活动各个环节中均向社会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是推动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在市卫计委官网每季度向社会公开公示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全市居民饮用末梢水进行抽样监测,检测项目包括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32项指标。共计12份样品水质符合国家GB 5749-2006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七是公开了“三公”经费预算。单位网站上公布了《2017年市卫计委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明细》市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三公”经费公示,方便查询监督,加强廉洁政府建设。

、积极推进审批集中改革

(一)切实落实了“两集中、两到位”。审批办工作自2010年6月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办理以来,立足于服务群众、方便群众,积极探索好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同时,结合医改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审批项目、缩短审批时间、减少审批环节、加强效能建设,完善便民、利民的服务举措,审批工作准确高效运行,将行政审批事项压缩到3项已建立审批事项清单制度,将审批部门、项目名称、设定依据、审批对象等内容及时通过本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开。

(二)全面推行行政审批业务平台建设和应用,缩短办理时限。积极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对所有审批事项制定了审批流程、公开了办事程序、承诺了办事时限。对于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事项,全部在一窗式受理窗口进行登记后,通过行政审批平台上进行。积极推行网上审核、审批,所办事项结果由审批办主任在网上做出决定,实行“一窗受理、一站办结、严格把关、限时办结”的运行模式。

2017年,审批办共受理医师注册变更、护士注册变更、医疗机构校验、公共场所卫生服务许可、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执业许可、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核发、生活饮用水许可等事项1265件。办结率100%。共接待群众咨询等2800余人次,无超时现象的发生。受到了政务服务中心的表扬和群众的一致好评。

三、积极推进医疗卫生单位办事公开

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办事公开工作制度,健全了公开目录。各医疗机构严格按照《卫生部关于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的指导意见》要求,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开设“就医指南”、“专家介绍”、“专家门诊”等专栏,在公开栏主动公开医院诊疗科目、治疗项目、公共卫生和预防保健等信息。

四、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基础保障

(一)领导重视,强化责任

把开展政务公开作为改进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水平的一项具有规范性、强制性的基本工作制度来执行,重新调整了市卫计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副主任分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和综合协调工作,配备兼职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建立了“办公室组织协调,各科室承担职责范围内公开事项,办公室会同委纪检组监督审核”的工作机制,形成分工明确、责任落实的工作格局。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和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与各科室的协调,指导做好政府信息工作。

(二)建章立制,规范行为

为了使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系统化,市卫计委加大了建章立制的力度,完善了《关于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乌海市卫计委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乌海市卫计委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市卫计委政务评议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对公开范围、程序、时限等进行了明确规定,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经费,有效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确保卫生计生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认真的落实了新闻发言人制度,确定了本部门新闻发言人。

(三)明确内容,制定公开指南和目录

为更好地提供政务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卫生计生系统信息,根据条例有关要求,我们编制了市卫计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对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目录)、内容、查询方法以及对申请公开的申请步骤、申请处理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和详细说明。进一步明确了政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内容、形式和具体实施方法,将务公开中向社会、向患者公开的内容进行了进一步扩展和补充,将务公开中向内部职工公开的内容,进行了更细致、更深入的分解落实。

(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

重新调整设置部门网站正抓紧进行中、宣传专栏等各种政府信息公开载体。主动公开市卫计委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人员等情况,设立网上投诉、举办窗口,及时发布卫生计生系统规范性文件公开内容。卫计委除了应用乌海市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以外,还开通了乌海市卫计委新浪官方微博,腾讯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和互动交流。筹办了《乌海卫生计生》宣传刊物,不断扩大政务公开覆盖面,将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五)加强业务培训、加强督查指导

4月,我委召开2017年度卫生计生信息宣传暨政务公开培训班,为提高宣传人员写作水平,本次培训班邀请市委信息处专家对新闻、信息写作及政务公开注意事项进行了专题培训,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详细分析讲解。市卫计委与二级单位签订了政务公开的责任状,加强工作考核,加大问责力度。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开展情况

本年度未受理信息公开申请。2017年,我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年度内不存在违规收费情况。

、受理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投诉情况及处理结果

据统计,本年度共接受群众咨询1460次,咨询电话接听550次,当面咨询接待162次,网上咨询30次。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诉讼案件、申诉以及电话投诉。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尚不熟悉,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和引导工作。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市卫计委将以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落实国务院《条例》和自治区、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定,提高公开政府信息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加强卫生计生系统网站建设,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把网站建成发布政府信息、提供在线服务、与公众互动交流的重要平台和窗口。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能力,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政府信息查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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