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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卫计委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22日 作者:卫健委管理员 来源:市卫计委 浏览次数:

卫计委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围绕卫生计生系统重点工作,深入开展了政务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通过丰富公开内涵,创新公开载体,改进公开方式,使政务公开的内容逐步明确化、方法逐步规范化、程序不断科学化,实现了政务公开的阳光、高效、快捷。进一步强化卫生计生系统政务公开制度化建设,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工作质量和工作水平,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促进了卫生计生事业发展。

一、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强化政务公开工作

(一)领导重视,强化责任

把开展政务公开作为改进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水平的一项具有规范性、强制性的基本工作制度来执行,重新调整了市卫计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副主任分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和综合协调工作,配备兼职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建立了“办公室组织协调,各科室承担职责范围内公开事项,办公室会同委纪检组监督审核”的工作机制,形成分工明确、责任落实的工作格局。2015年,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和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与各科室的协调,指导做好政府信息工作。

(二)建章立制,规范行为

为了使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系统化,市卫计委加大了建章立制的力度,修订完善了《关于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乌海市卫计委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乌海市卫计委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市卫计委政务评议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对公开范围、程序、时限等进行了明确规定,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经费,有效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确保卫生计生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认真的落实了新闻发言人制度,确定了本部门新闻发言人。20153月和11月两次参加了自治区举办的卫生计生新闻信息和宣传骨干培训班。

(三)明确内容,制定公开指南和目录

为更好地提供政务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卫生计生系统信息,根据条例有关要求,我们编制了市卫计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对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目录)、内容、查询方法以及对申请公开的申请步骤、申请处理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和详细说明。进一步明确了政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内容、形式和具体实施方法,将务公开中向社会、向患者公开的内容进行了进一步扩展和补充,将务公开中向内部职工公开的内容,进行了更细致、更深入的分解落实。

(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

重新调整设置部门网站正抓紧进行中、宣传专栏等各种政府信息公开载体。主动公开市卫计委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人员等情况,设立网上投诉、举办窗口,及时发布卫生计生系统规范性文件公开内容。卫计委除了应用乌海市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以外,还开通了乌海市卫计委新浪官方微博,腾讯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和互动交流。筹办了《乌海卫生计生》宣传刊物,不断扩大政务公开覆盖面,将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五)积极推进医疗卫生单位办事公开

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办事公开工作制度。各医疗机构严格按照《卫生部关于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的指导意见》要求,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开设“就医指南”、“专家介绍”、“专家门诊”等专栏,在公开栏主动公开医院诊疗科目、治疗项目、公共卫生和预防保健等信息。

(六)加强业务培训、加强督查指导

    724日,卫计委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会议,委机关各科室市人民医院、蒙中医院、妇幼保健院、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计划生育服务站等单位80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传达了乌海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2015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文件精神;就各单位信息公开网要注意和补充的事项进行说明。会议强调:一要领导重视,各单位要高度认识信息公开的重要性,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当作阳光政务(院务)、服务群众、构建和谐单位的重要工作来抓;二要按程序公开,把好政策关;三要各部门、科室紧密配合,整体联动,注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 围绕中心工作,加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加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信息公开。关于新的医改政策出台后,市卫计委召开新闻发布会,主动做好政策的科学解读,加强学习研究,明确重点。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单位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及医疗卫生机构单位网站、市委改革办等途径公开医改政策、医改工作会议、医改工作督查、医改工作目标完成任务情况等情况。

(二)强化药品采购信息公开。全市政府办医疗机构继续参加全区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限价竞价集中采购。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全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自治区级药品网上集中招标、统一价格、统一配送,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实现零差率销售。在药品集中采购活动各个环节中均向社会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公开了“三公”经费预算。在单位网站上公布了《2015年市卫计委“三公”经费预决算明细》及市直医疗卫生单位“三公”经费公示,方便查询监督,加强廉洁政府建设。

(四)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今年关于新的医改政策出台后,市卫计委主动做好政策的科学解读,加强学习研究,明确重点,积极将医改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做法、成效等向市委改革办报送。10月29日,我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新闻发言人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闻发言人分别通报了我市居民健康现状调查工作开展情况和居民卫生与人群健康状况。编印了《乌海市卫生与人群健康状况》白皮书,为我市下一步开展居民健康促进行动,打造乌海健康城市提供科学依据。

“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前后,我委主动回应社会关切,通过各种方式宣传和解读“单独两孩”政策。一是通过《乌海日报》专版、人口计生门户网站,LED电子屏滚动播放等渠道宣传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的重大意义、适用范围、审批流程、所需资料、办理时限等。二是印制《计划生育便民一次性告知单》、《乌海市单独二孩审批流程图》等材料,并且在各镇(办)、村(社区)办事窗口摆放,公开办证流程,简化办事程序,让符合政策的家庭受益,让群众满意。三是参加乌海广播电台行风热线节目,在线解答老百姓提出的问题。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情况。卫计委在日常工作中,注意对主动公开信息进行业务审查和保密审查。完善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协调机制。未发生信息公开失泄密行为。2015年12月,主动澄清网上流传虚假消息:“独生子女证需备案,退休每月领150元奖励”。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充分发挥政府和部门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的作用,2015年,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公开信息190条,在单位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560条,在官方微博公开政府信息70条,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51条。

(三)政府和市卫计委门户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重视政府和门户网站内容更新工作,及时、更新、完善网站信息内容,2015年门户网站访问量为33672 次。

(四)2015年,市卫计委无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5年,市卫计委无因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而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四、积极推进审批集中改革

(一)切实落实了“两集中、两到位”。审批办工作自2010年6月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办理以来,立足于服务群众、方便群众,积极探索好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同时,结合医改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审批项目、缩短审批时间、减少审批环节、加强效能建设,完善便民、利民的服务举措,审批工作准确高效运行,将行政审批事项压缩到3项已建立审批事项清单制度,将审批部门、项目名称、设定依据、审批对象等内容及时通过本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开。

(二)全面推行行政审批业务平台建设和应用,缩短办理时限。积极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对所有审批事项制定了审批流程、公开了办事程序、承诺了办事时限。对于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事项,全部在一窗式受理窗口进行登记后,通过行政审批平台上进行。积极推行网上审核、审批,所办事项结果由审批办主任在网上做出决定,实行“一窗受理、一站办结、严格把关、限时办结”的运行模式。

截止到2015年年底,审批办共受理医师注册变更、护士注册变更、医疗机构校验、公共场所卫生服务许可、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执业许可、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核发、生活饮用水许可等事项805件。办结率100%。共接待群众咨询等2300余人次,无超时现象的发生。受到了政务服务中心的表扬和群众的一致好评。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卫计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尚不熟悉,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和引导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录入还不够准确和完整,有待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2016年,市卫计委将以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落实国务院《条例》和自治区、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定,提高公开政府信息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加强卫生计生系统网站建设,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把网站建成发布政府信息、提供在线服务、与公众互动交流的重要平台和窗口。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能力,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政府信息查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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