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化解全市医疗机构执业风险,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拟启动新一轮全市医疗机构医疗责任保险统保项目采购工作。为摸清市场供给情况,科学编制新一轮采购需求,我委拟在正式招标前开展市场意向征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次医疗责任保险统保项目覆盖全市公立医疗机构,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加入。拟通过“保险经纪+保险共保体”模式运作,由专业保险经纪机构协助方案设计及理赔协调,1家或多家保险公司组成共保体分担风险。服务周期初定三年,实际以正式招标文件约定为准。本次征集不作为正式招标依据,不产生任何法律约束力。
二、征集对象及条件
(一)保险经纪机构
1.依法注册并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金融监管部门颁发的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
2.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具有医疗责任险统保项目服务经验者优先。
(二)保险公司
1.持有金融监管部门颁发的保险许可证,业务范围包含医疗责任保险。
2.偿付能力充足率符合监管要求。
3.在乌海市设有分支机构或承诺中标后设立,确保理赔服务响应。
4.允许多家保险公司组成共保体参与,但须明确主承保人并附共保协议意向。
三、反馈内容
意向单位需提供以下三类材料:1.资格证明(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业绩案例(近三年承接的医疗责任险统保项目名称、服务期限、参保机构数量及重大理赔处理摘要)。3.初步服务方案或投标计划。
四、征集时间与方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3日止,请将上述材料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请以“单位名称+意向类别(经纪/承保)”命名。
联系人:姬虹旭 韩佳辰
联系电话:0473-8992275
电子邮箱:whsyjk@126.com
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