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标       题: 乌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微信视频号视频制作宣传服务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索  引  号: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卫生健康委员会 信息分类: 政府采购
概       述: 乌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微信视频号视频制作宣传服务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成文日期: 公开日期: 2026-01-21 15:16:12 废止日期: 有效性:
乌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微信视频号视频制作宣传服务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21 15:16:12 作者:市疾控中心 来源:乌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浏览次数:

乌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微信视频号视频制作宣传服务项目单位内议价,现诚邀符合条件的服务商参加议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乌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微信视频号视频制作宣传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WHCDCCG-2026-01

3.预算金额:65000元,报价超出预算视为无效。

4.报价范围包含取材费、拍摄费、人工费等服务期限内的一切相关费用。

5.服务内容:围绕各种重点传染病、常见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防控、学校常见病、布鲁氏菌病、艾滋病、免疫规划、健康生活方式、疾病预防控制、各类培训、宣传活动等工作内容,从封面设计、剪辑、挑选素材,拍摄设备使用(相机、云台、手机、无人机、 麦克风等)到发布视频等,全链路创作,致力于为观众打造出兼具吸引力与感染力的优质视频。

二、项目要求

具体参数详见附件1。

三、服务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及其他要求

(一)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及行业许可证书;能够提供国家增值税专用发票;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项目质量问题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5.未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所需的特定的资格条件;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

(二)其他要求:

1)服务商如存在以次充好、虚假应标等损害公平公正的行为,除依法追究其直接行为责任外,该企业(公司)还将被列入本单位采购黑名单(10年之内不得参与本单位自主采购性质的任何项目)。

2)资格审查及材料审核不完整、不合规的,取消其参评资格;对不符合要求的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单位,取消其参评资格。

3)以明显低于成本价格、市场价格参与询价的服务商,需向甲方做出合理解释及证明并公开承诺,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4)秉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自公示之日至结束,服务商只可通过公告联系方式咨询公告内容。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破坏本次询价工作,一经发现直接取消相关服务商参与资格并终止合同,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递交材料:

(一)递交资料内容:

1.针对此项目的响应函

2.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

4.被授权人及乌海本地执行项目的服务团队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5.具有本项目所需相关经营范围的有效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6.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7.提供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或近期的公司财务报表,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可出具开户银行资信证明替代;

8.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纳税凭证(专用收据网银扣款截图完税凭证其他能证明依法纳税的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免税证明材料;

9.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查询名单,同时未有重大税收等违规处罚记录;

10.提供以往视频制作类作品相关材料,提供相关同类合同业绩;

11.提供项目具体详细的报价单;

12.所有提供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无公章视为无效。

(二)递交方式:

电子版资料发送至中心邮箱whjkbgs6616@163.com;纸质版邮寄或当面递交至海勃湾区新华东街31号乌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室,邮寄地址电话:0473-6993050,资料邮寄出需致电告知,未告知导致资料未收到视为未报名。

(三)递交时间

2026121日至202612318:00。逾期不予受理,递交材料一经收到不予撤回。

五、采购单位名称:乌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综合办公室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473-6993050

业务科室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0473-6993122

六、采购最终解释权归乌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所有。

附件1-乌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微信视频号视频制作宣传服务项目响应参数.xlsx

上一条:

下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