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标       题: 乌海市中医蒙医医院 外围绿化养护项目招标询价公告
索  引  号: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卫生健康委员会 信息分类: 政府采购
概       述: 乌海市中医蒙医医院 外围绿化养护项目招标询价公告
成文日期: 公开日期: 2026-04-03 18:18:42 废止日期: 有效性:
乌海市中医蒙医医院 外围绿化养护项目招标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03 18:18:42 作者:市蒙中医院 来源: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

  为切实优化医院就医环境,为患者及医护人员营造一个温馨、舒适、健康的空间。现对乌海市中医蒙医医院外围绿化养护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一)项目名称

  乌海市中医蒙医医院外围绿化养护项目

  (二)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三)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

  本项目年度维保最高限价为12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报价采用总价报价方式,含(但不限于)现场测量费、苗木费、养护费、卫生、安全及税金等一切费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变动合同价。

  (三)询价人

  询价人:乌海市中医蒙医医院运行保障科

  联系电话:0473-6987817

  地址:内蒙古乌海市滨河区四合木街1号

  (四)养护范围及清单

  1.养护范围:医院院区外围东门、西门两侧绿地、西门外围绿化带、体检科、急诊科外围公共绿地及硬化区域周边植被(含乔木、灌木、草坪、花卉等)。

  序号

  项目/内容

  单位

  工程量

  单价

  合计

  1

  草坪种植

  m2

  400

  

  

  2

  水蜡种植

  

  18084

  

  

  3

  搂草,修剪树木,浇水,打药,除草,捡垃圾,防火,修剪草坪

  

  9

  

  

  4

  水路网管改造

  

  1

  

  

  5

  旧草坪移除、平整地面

  m2

  342.4

  

  

  

  (五)养护服务内容与要求

  1.日常修剪与整形

  定期对乔灌木进行修剪,保持树形美观,控制生长高度,避免遮挡监控设施及医疗标识。

  及时修剪枯死枝条,确保植物生长健康,景观层次分明。

  2.灌溉与排水

  依据季节气候变化(如降雨、干旱)及植物生长需求,科学制定灌溉计划,确保绿植成活率。

  及时清理绿地内积水,做好排水设施维护。

  3.施肥与病虫害防治

  根据植物生长特性,合理施用肥料。

  采用生物防治与科学药剂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病虫害治理,严禁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确保医院环境安全、无异味。

  4.补植与更新

  对因病虫害、自然灾害等原因死亡或长势严重衰弱的植物,应及时上报并按要求进行补植,补植苗木规格需与原植株一致。

  5.环境卫生与安全

  随时清理绿地内的落叶、杂草、垃圾及枯枝败叶,保持绿化区域清洁。

  作业过程中需规范操作,避免损坏医院设施及人员,并做好作业人员的安全保障。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合法经营资格。
  具备同类绿化养护项目相关服务经验。
  拥有固定的作业人员队伍及必要的养护机械设备(如绿篱机、割草机、喷雾器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报价及文件要求

  1. 报价注意事项: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对询价文件有异议的,请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询价人;相关技术问题,如需勘探现场的,请与询价人联系人联系。

  2. 报价文件构成:(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3)营业执照复印件;(4)诚信承诺函、质保承诺书;(5)报价表;(6)相关业绩佐证材料。所有页面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报价文件须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否则视为无效报价,不接受到付件。

  四、报价文件递交及开标

  报价所需提供的资料请供应商于2026年4月15日,北京时间每日上午9:00,将资料密封送至乌海市中医蒙医医院A座910室,逾期不再接收。

  五、成交原则及合同签订

  1. 成交原则:符合采购需求且含税报价最低者成交,如最低报价有相同者,询价人采取抽签方式确定成交人;参与报价的供应商需满足三家及以上,否则本次询价作废,将重新组织询价。

  2. 合同签订:成交结果将在相关渠道予以公布,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成交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限内与询价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或履行合同的,询价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记入不良信誉,情节严重的上报相关主管部门处理。

  、付款方式

  项目按季度支付费用,供应商提供足额有效发票,每季度付款一次;成交供应商未按时提供有效发票的,询价人有权不予付款,且不承担任何逾期付款责任。

  、其他说明

  1. 供应商应自行对现场情况进行勘察,充分了解项目需求及潜在风险,勘察现场所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询价人不对供应商勘察结果承担责任。

  2. 供应商对询价公告及相关要求有疑问的,可在询价公告发布后1个工作日内与询价人联系人联系咨询,逾期不再受理。

  3.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乌海市中医蒙医医院所有。

  

  

  

  

  乌海市中医蒙医医院

  2026年4月3日

上一条:

下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