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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乌海市疾控中心实验中心关于细菌毒力基因及毒素等核酸检测试剂询价采购公告
索  引  号: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卫生健康委员会 信息分类: 政府采购
概       述: 乌海市疾控中心实验中心关于细菌毒力基因及毒素等核酸检测试剂询价采购公告
成文日期: 公开日期: 2026-04-27 17:58:42 废止日期: 有效性:
乌海市疾控中心实验中心关于细菌毒力基因及毒素等核酸检测试剂询价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27 17:58:42 作者:市疾控中心 来源:乌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浏览次数:

乌海疾控中心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采用询价采购的方式采购细菌毒力基因及毒素等核酸检测试剂,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乌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中心细菌毒力基因及毒素等核酸检测试剂询价采购

项目编号:WHCDCCG-2026-04

2.内容及划分采购包情况

采购标的

采购需求

预算金额(元)

乌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中心细菌毒力基因及毒素等核酸检测试剂询价采购

试剂类(具体参数详见附件1)

50000元

注:需求内容详见附件1

3.分包情况:1个包段

4.合同履行期限:具体供货时间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5.供货地点: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

6.质保期:1年

7.付款方式:双方签订合同时自行约定。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所售货物在经营范围内);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注:(3)-(5)条款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7)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记录。

(8) 供应商为生产厂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3、其他要求:

(1)投标方如存在以次充好、虚假应标等损害公平公正的行为,除依法追究其直接行为责任外,该企业(公司)还将被列入本单位采购黑名单(10年之内不得参与本单位自主采购性质的任何项目)。

(2)资格审查及材料审核不完整、不合规的,取消其参评资格;对不符合重点技术参数要求的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应标单位,取消其参评资格。

(3)所购产品现场验收指标缺项或未达到技术要求的,按虚假应标处理,本单位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按采购相关条款采取依次递补方式采用供货商。

(4)以明显低于成本价格、市场价格参与投标的投标企业(公司),需向甲方做出合理解释及证明并公开承诺,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5)秉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自公示之日至开标结束,投标单位只可通过公告联系方式咨询公告内容。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破坏本次招投标工作,一经发现直接取消相关投标方参与资格并终止合同,追究相关人责任。

三、递交材料

(一)递交资料内容:

1.资格证明文件指本公告中“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项目的有效材料;

2.投标报价表/投标分项报价表(需提供品牌厂家、规格型号);

3.售后相关保障方案;

备注:资格证明文件均为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无公章视为无效;

(二)递交方式:

电子版和纸质版资料需同时提供,纸质版需用档案袋密封完好无印记。电子版资料视为报名,纸质版为正式报名材料。

电子版资料发送至单位邮箱whjkbgs6616@163.com;纸质版邮寄或当面递交至海勃湾区新华东街31号乌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室,邮寄地址电话:0473-6993050,资料邮寄出需致电告知,未告知导致资料未收到视为放弃报名。

(三)递交时间

2026年5月6日至2026年5月8日12:00。逾期不予受理,递交材料一经收到不予撤回。

   四、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乌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综合办公室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473-6993050

业务科室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473-6993035

五、采购最终解释权归乌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所有。

附件1:

捕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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