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2020年乌海市病媒生物防制实施方案 | ||||||||
索 引 号: | 111503003531110484/2020-01620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 | 卫生健康委员会 | 信息分类: | 医疗卫生信息 | ||||||
概 述: | 2020年乌海市病媒生物防制实施方案 | ||||||||
成文日期: | 公开日期: | 2020-04-01 09:10:02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病媒生物防制是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申报国家卫生城市必备条件之一,也是预防控制传染病爆发流行的重要手段。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传染病疫情防控有关指示精神,有效防制以鼠、蝇、蚊、蟑为媒介的疾病传播和流行,保障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及身体健康,确保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根据全国爱卫会《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GB/T27770、27771、27772、27773—2011)》及《内蒙古自治区爱国卫生条例》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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