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乌海市推行基本药物全额保障项目 | ||||||||
索 引 号: | 111503003531110484/2020-01629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 | 卫生健康委员会 | 信息分类: | 医疗卫生信息 | ||||||
概 述: | 乌海市推行基本药物全额保障项目 | ||||||||
成文日期: | 公开日期: | 2020-07-20 09:26:13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为切实降低群众用药负担,促进基本药物优质优惠、公平可及、用药方便、惠及民生,近日,乌海市在全市基层医疗机构继续推行基本药物全额保障项目。通过医保报销、财政拨款的方式对17种基本药物给予经费支持,该项目项惠及对象为目前享受扶贫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农区65周岁以上老年人中患有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和脑卒中四种常见慢性病的患者,免费提供基本药物救治。
符合使用免费药物条件的患者,只需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出申请,根据患者提供的相关依据证明经审核批准,由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向患者发放《基本药物全额保障卡》,患者凭门诊处方和《基本药物全额保障卡》即可开具免费基本药物用药处方。
乌海市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全额保障项目的基本药物目录是由市人民医院、市蒙中医院和精神卫生中心的专家共同确定,筛选出17种价格低廉、效果明显、群众认可、临床常用的国家基本药物,每位患者能够享受1-2种免费药物。
实施该项目的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一对一签约服务的模式,对患者进行定期复查、定期跟踪随访,及时了解他们的治疗用药情况,为患者提供方便易得、精准用药、精细化、高效能的优质服务。(杨世锋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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