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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关于印发《乌海市2026年适龄女性二价HPV疫苗免费接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111503003531110484/2026-04320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成文日期: 2026-06-22 00:00:00 公开日期: 2026-06-22 20:47:08 废止日期 公文时效: 有效
关于印发《乌海市2026年适龄女性二价HPV疫苗免费接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卫健委管理员 来源: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 打印 保存 关闭

  各区卫生健康委(疾控局)、教育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0部门《加速消除宫颈癌行动计划(2023-2030年)》和《“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及《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2026年乌海市继续开展“免费为适龄女性接种HPV疫苗”民生项目,在前期摸底基础上,现制定印发《乌海市2026年适龄女性二价HPV疫苗免费接种工作实施方案》,请各区及各有关单位参照执行。

  (此页无正文)

  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乌海市教育局

  2026年6月22日

  

  乌海市2026年适龄女性二价HPV疫苗

  免费接种工作实施方案

  为继续推动适龄女性人乳头瘤病毒(HPV)疫苗病毒的整体免疫水平,根据乌海市“免费为适龄女性接种HPV疫苗”民生实事项目要求,结合我市HPV疫苗接种现状,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人群

  具有乌海市户籍或乌海市学籍,未接种过HPV疫苗且无接种禁忌的9-45周岁适龄女性(其中出生日期在2011年11月10日以后且接种当日已满13周岁的适龄女孩纳入国家免疫规划接种范围)。

  二、疫苗选择

  使用集中采购的国产二价HPV疫苗,实行免费接种。按照知情、同意、自愿的原则,受种者也可自行选择、自费接种其他多价HPV疫苗。

  三、疫苗供应

  (一)疫苗的采购。乌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全市HPV疫苗接种意向摸底数据,确定全市疫苗采购数量,委托第三方进行国产二价HPV疫苗的招标采购,并根据中标结果落实统一采购等相关事宜。

  (二)疫苗的发放。按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防接种门诊逐级发放的原则,确保疫苗供给渠道。如果接种实施的过程中需要疫苗调配,由乌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实际接种情况尽快给予调配。疫苗在储存、运输的全过程中应当处于规定的温度环境。

  (三)经费管理。对本市户籍(学籍)9-45周岁适龄女性免费全程接种。各接种单位采集受种者基本信息,接种工作完成后,报属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属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汇总本区数据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种费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实际接种人次数按照20元/剂次的标准结算。

  四、接种时间

  (一)首针接种时间:2026年7月6日—9月30日

  (二)全程接种时间:2027年6月30日前完成。

  五、接种实施

  各区可结合实际,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预约方式,合理安排接种时间,提升接种服务的便捷性和可及性。针对学生群体,各区接种单位要与所辖学校做好对接,分学校、分班级、分时段安排好接种工作。未成年人须由其法定监护人陪同接种,受种者需携带个人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本或学生证)和预防接种证(或出示电子预防接种证)。

  (一)信息核对。各接种单位要做好受种者信息核对,确认是否为本次接种对象。对有接种禁忌而不能接种者,接种人员应提出医学建议,告知预防宫颈癌等相关疾病的知识。

  (二)知情同意。接种人员在实施接种前,应向受种者充分告知,遵循知情、同意、自愿的原则。告知内容包括疫苗效用、接种禁忌、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以及接种注意事项。接种人员在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曾有接种禁忌等情况,征求受种者同意后方可接种,未成年人需要求其法定监护人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方可接种。

  (三)规范接种。接种人员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规范开展接种工作,实行疫苗扫码出入库、扫码接种,做到“三查七对一验证”,同时做好接种信息系统内信息合并管理,避免重卡。

  (四)现场留观。接种后要求受种者在现场留观30分钟。在此期间未观察到不良反应的受种者方可离开。如遇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则首先由各接种单位组织医务人员现场处置或根据病情需要转诊至上级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同时按照《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要求,进行报告处置。

  (五)接种后监测及处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有关非免疫规划疫苗异常反应补偿的规定,HPV疫苗异常反应所需的补偿费用,由相关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承担。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种单位和疫苗上市许可人要按照《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相关要求,做好接种后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和处置工作。

  (六)数据管理。

  1.各预防接种门诊要严格按照统一要求,使用身份证阅读器在全自治区范围内查找接种者个人信息,同时将个人基本信息和接种信息及时记录在自治区免疫规划信息系统中。

  2.每日完成HPV疫苗接种工作后,各预防接种门诊要及时核对接种人数和疫苗使用数,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各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每日审核本区接种情况,避免出现重卡。

  3.全部HPV疫苗接种工作完成后,各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将本区接种情况和接种工作总结上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六、职责分工

  (一)行政管理部门

  市、区卫生健康委会同教育局制定免费接种实施方案,组织实施疫苗接种工作,加强全过程的健康教育、政策宣传、随访管理等。市、区教育局负责指导和协调学校做好组织保障,按要求开展适龄女生的接种意愿调查,收集汇总摸底数据;配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校内深入开展宫颈癌预防相关知识健康教育。

  (二)各级医疗卫生机构

  1.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本方案,开展疫苗和注射器采购、下发;对下级开展培训和技术指导。

  2.各相关医疗机构负责HPV疫苗接种医疗救治保障,一旦发生AEFI等事件,立即按照应急预案做好医疗救治等工作。

  3.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实施方案在属地的具体实施和落实,本辖区使用疫苗的领取和下发,培训及指导辖区接种单位做好HPV疫苗接种和数据上报工作。

  4.预防接种门诊负责为本辖区接种对象提供接种服务,做好受种者基本信息和接种信息的录入和数据的上传,接种反应的调查处置等。

  七、宣传动员

  市、区卫生健康委、教育局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的宫颈癌防治知识科普宣教,让群众进一步加深对宫颈癌疾病的认识,知晓接种宫颈癌疫苗是目前预防宫颈癌发生的有效手段,让更多的适龄女性中未种人群主动参与到接种宫颈癌疫苗活动中来,切实维护广大女性朋友的身体健康。市、区卫健委组织预防接种专家做好宣传过程中的答疑解惑,密切监测舆情,随时回应社会关切。

  八、工作要求

  各区要高度重视适龄女性HPV疫苗接种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属地责任,确保工作顺利开展。要采用随机抽查、专项调研等方式,动态跟踪项目工作进展,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接种期间,市、区卫生健康委将组织人员对全市接种门诊HPV疫苗接种工作情况进行全程追踪督导,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实施情况及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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