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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关于印发《乌海市2026年65岁及以上老年人流感疫苗免费接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111503003531110484/2026-04606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成文日期: 2026-09-07 00:00:00 公开日期: 2026-09-08 20:16:52 废止日期 公文时效: 有效
关于印发《乌海市2026年65岁及以上老年人流感疫苗免费接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卫健委管理员 来源: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 打印 保存 关闭

  关于印发《乌海市2026年65岁及以上老年人流感疫苗免费接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卫生健康委、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进一步做好今冬明春流感流行季节的防控工作,2026年乌海市继续实施65岁及以上老年人流感疫苗免费接种的惠民政策。为确保疫苗接种工作安全、高效、有序进行,现将《乌海市2026年65岁及以上老年人流感疫苗免费接种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9月7日

  

  2026年乌海市65岁及以上老年人流感疫苗免费接种工作实施方案

  流行性感冒(简称流感)是由流感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严重危害人群健康。流感病毒其抗原易变,传播迅速,每年可引起季节性流行,全人群对流感普遍易感。2026年乌海市继续实施65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接种流感疫苗的惠民政策,为保障流感疫苗接种工作规范、高效、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接种人群

  (一)具有本市居民身份证明,年龄在65岁及以上(出生日期在1961年12月31日之前)的老年人,优先保证农区及养老机构老年人的接种需求。

  (二)户口不在乌海市的,在乌海居住半年以上的65岁及以上老年人,能够提供居住地所在社区开具的居住时间、住宅小区、楼房栋数及门牌号等的证明,亦可享受此惠民政策。

  二、疫苗的采购、供应及经费管理

  (一)疫苗的采购。乌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全市流感疫苗接种意向摸底数据,确定全市疫苗采购数量,委托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疫苗招标采购,并根据中标结果落实统一采购等相关事宜。

  (二)疫苗的发放。按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防接种门诊逐级发放的原则,确保疫苗供给渠道。如果接种实施的过程中需要调配疫苗,由乌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统筹按照实际接种情况尽快给予调配,各区配合做好疫苗的调配、接收等有关工作。疫苗在储存、运输的全过程中应当处于规定的温度环境。

  (三)经费管理。对本市65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接种一剂三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各预防接种门诊采集受种者基本信息,接种工作完成后,报属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由属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汇总辖区数据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种费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实际接种人次数按照20元/剂次的标准予以结算。

  三、安排部署及接种时间

  2026年9月21日—9月30日,全市开展流感疫苗接种准备工作(包括疫苗的分发、培训动员宣传、物资准备等)。

  2026年10月8日开始接种,原则上10月31日截止,因疫苗数量有限,接种至疫苗用完即止。

  四、接种实施

  全市各区常规免疫预防接种门诊负责提供免费流感疫苗接种服务,选择合适场所合理设置临时接种点,避免与常规儿童免疫接种冲突。落实预约登记,科学设定每日接种量,合理有序安排接种时段,避免人群扎堆接种。

  (一)信息核对。接种人员核对受种者信息,确认是否为本次接种对象。对有接种禁忌而不能接种者,接种人员应提出医学建议,告知预防流感等相关疾病的知识。

  (二)知情同意。接种人员在实施接种前,应向受种者充分告知,遵循知情、同意、自愿的原则。告知内容包括疫苗作用、接种禁忌、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以及接种注意事项。接种人员在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曾有接种禁忌等情况,征求受种者或其法定监护人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方可接种。

  (三)规范接种。接种人员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规范开展接种工作,实行疫苗扫码出入库、扫码接种,做到“三查七对一验证”,同时做好预防接种信息系统内信息合并管理,避免重卡。在具体实施中,各接种单位如使用了非全市统一提供的疫苗,所造成的各种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四)现场留观。接种后要求受种者在现场留观30分钟。在此期间未观察到不良反应的受种者方可离开。如遇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则首先由各接种单位组织医务人员现场处置或根据病情需要转诊至上级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同时按照《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要求,进行报告处置。

  (五)接种后监测及处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有关非免疫规划疫苗异常反应补偿的规定,流感疫苗异常反应所需的补偿费用,由相关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承担。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种单位和疫苗上市许可人要按照《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相关要求,做好接种后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和处置工作。

  (六)数据管理。

  1.各预防接种门诊要严格按照统一要求,使用身份证阅读器在全自治区范围内查找接种者个人信息,同时将个人基本信息和接种信息及时记录在自治区免疫规划信息系统中。

  2.每日完成流感疫苗接种工作后,各预防接种门诊要及时核对接种人数和疫苗使用数,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各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每日审核本区接种情况,避免出现重卡。

  3.流感疫苗接种工作完成后,各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将本区接种情况和接种工作总结上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五、职责分工

  (一)市、区卫健行政部门负责全市和各区流感接种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导,组织开展疫苗接种后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应急救治,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宣传工作。

  (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制定全市流感疫苗接种工作实施方案,具体组织实施接种及疫苗接种后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负责全市流感疫苗采购、调配和接种工作的技术指导。

  (三)各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工作方案在本区的具体实施及疫苗接种后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负责本辖区流感疫苗领取、下发和调配,指导辖区接种单位做好流感疫苗接种和数据的审核上报工作。

  (四)各预防接种门诊负责为本辖区接种对象提供接种服务,做好受种者基本信息和接种信息的录入和数据的上传,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调查处置等。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要高度重视65岁及以上老年人流感疫苗接种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属地责任,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接种期间,市、区卫生健康委将组织人员对全市流感疫苗接种工作情况进行全程追踪督导,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实施情况等。

  (二)强化宣传动员和舆情监测。各区、各有关单位要全方位、多角度开展流感疫苗接种知识科普和惠民政策宣传,让广大群众能够通过不同途径获知接种流感疫苗的意义、时间及地点,确保目标人群“愿接尽接”。市、区卫健委组织预防接种专家做好宣传过程中的答疑解惑,密切监测舆情,随时回应社会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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