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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关于《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索  引  号: 111503003531110484/2021-09800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成文日期: 2021-07-16 00:00:00 公开日期: 2021-07-16 10:33:17 废止日期 公文时效: 有效
关于《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作者:卫健委管理员 来源:乌海市卫健委办公室 浏览次数: 打印 保存 关闭

文件出台背景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要求,以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为出发点,以增进人民群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获得感为落脚点,遵循医疗卫生人才成长规律,创新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引进、使用、管理、考核机制,全面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二、文件制定依据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 2021 年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卫基层便函 〔2021〕9号)、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 2021 年基层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卫基层字[2021]319 号),进一步做好我市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技和水平,经研究,制定了《海市2021 年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三、实施方案项目目标

以基层卫生人员实际需求为导向,以补短板为目标,以提高家庭医生团队实用技能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为重点,坚持中西医结合、医防融合原则。2021 年,由中央财投入专项资金7.62万元,用于培训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骨干全科医生1名、乡村医生1名以及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骨干人员4 名。培训重点为加强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能力和实操能力;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应急处理能力;中医事宜技术以及儿童眼保健等方面的培训,不断提高群众对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利用率和获得感。

三、项目任务

(一)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骨干人员培训

遴选4名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骨干临床医师、公共卫生医师或预防保健师等,到乌海市人民医院学习实践,重点强化全科理念及全科临床思维的训练,学习实践本专业常见病的诊断和治理、危念重症的识别处置与安全转诊。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规范化管理,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传染病的旱期识别。基层应急出来的综合能力。每人每年累计线下培训120天。

(二)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骨干全科医生培训。

遴选1名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骨干全科医生,到乌海市人民医院学习实践,强化全科医学理念及全科临床思维的训练,学习实践本专业常见病的诊断和治疗、危急重症的识别处置与安全转诊、慢性非传染疾病的规范化管理、全科医学新进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传染性疾病的早期识别、基层应急处理、上报流程及社区联防联控的综合能力。每人线下培训1年。

(三)乡村医生培训。

已有2名以上乡村医生或者以实现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为主,从中遴选1名乡村医生,到乌海市人民医院学习实践,以培训全科医学理念、实践操作技能、基层适宜技术为主,包括常见病的诊断和治疗、危急重症的识别处置与安全转诊、慢性非传染病的规范化管理、健康教育和健康生活方式指导、中(蒙)医适宜技术、常见病诊疗技术操作规范等。结合村镇属地化管理开展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防控相关知识培训,提升传染病筛查、早期识别、及时上报应急处理、随访管理的综合管理能力。

四、绩效考核

(一)绩效目标。通过实施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提高基层卫生人员的专业技术和服务能力,完善各项诊疗操作常规,提高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村卫生室的服务水平,在分级诊疗制度实施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绩效指标。2021 年绩效指标重点包括培训项目的制度建设、组织管理、基层卫生人员培训参与情况和培训效果等。自治区将对培训效果明显的盟市和机构予以表扬和宣传,对开展专题培训的情况将作为项目绩效考核的加分项;对培训走过场、组织不得力的市和机构将进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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