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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乌海市2022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索  引  号: 111503003531110484/2023-01121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卫生健康委员会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成文日期: 2023-02-09 00:00:00 公开日期: 2023-02-09 11:31:27 废止日期 公文时效: 有效
《乌海市2022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作者:卫健委管理员 来源: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 打印 保存 关闭

、文件依据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财政厅自治区《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卫基层发〔2022316号)和《乌海市2022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卫发〔202290号)的内容开展我市2022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评价工作。

二、评价目标

           全面掌握我市2022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组织管理、资金管理、项目任务完成情况和实施效果,重点关注2022年度项目重点工作、项目结果和居民感受度。总结经验和亮点,发现问题,提出改进建议,推进项目规范开展,保障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评价对象

    各区卫生健康、财政部门;各区级基本公共卫生相关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承担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抽查)。

四、评价内容

            各区项目组织管理、资金管理、项目执行效果等指标进行绩效评价,从而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管理、投入、数量、质量和时效性,社会效益和满意度等实际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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