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范围、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1.市卫生健康委所属公立医院,以及与之建立人事聘用关系、在岗在职的正式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均纳入实施范围。公立医院在岗位设置聘用管理中涉及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执行。
2.公立医院岗位设置聘用管理,坚持科学合理、精简高效的原则,实行总量控制、结构调整、分类设置、分级管理。
3.公立医院岗位设置聘用管理以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转换用人机制和搞活用人制度为核心,全面实施公立医院人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着力构建合同用人机制、公平竞争机制、岗位考核机制和人员退出机制,逐步形成权利责任清晰、分类管理科学、人才结构合理、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充满生机与活力,符合公立医院特点和人员成长规律的人事管理制度,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