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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关于乌海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 第0025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索  引  号: 111503003531110484/2026-04461 发文字号: 乌卫复函〔2026〕20号
发文机构: 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信息分类: 政协提案
概       述: 关于乌海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 第0025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成文日期: 2026-05-15 00:00:00 公开日期: 2026-09-04 11:35:40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关于乌海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 第0025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6-09-04 11:35:40 作者:卫健委管理员 来源: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

  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关于推动普惠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您提出的“增加服务供给”的建议。近年来,我们以“就近可及、价格可负担、质量有保障”为目标,持续扩大普惠托位供给。结合我市经济发展、人口结构和群众托育刚需科学布局,加快构建以托育综合服务中心为枢纽,托育机构、社区嵌入式托育、幼儿园托班联动覆盖的“1+N”托育服务体系。目前全市有托育机构34家、“萌宝驿站”社区托育机构4家,托位2350个,托位使用率41%,高于自治区平均水平。此外,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3444万元,推进市、区两级综合托育服务中心项目建设,正式运营后预计新增普惠托位290个,有效缓解群众“入托难”突出问题。

  关于您提出的“强化政策保障”的建议。我们以“政策赋能、要素支撑、长效兜底”为导向,全面夯实托育发展保障。出台《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乌海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的通知》(乌海政发〔2022〕25号)、《乌海市关于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的十条措施(试行)》(乌卫发〔2023〕81号)政策,将托育服务机构和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并优先予以保障。落实我市非公办普惠托育机构新建备案运营补贴、市级示范性托育机构奖励和自治区普惠托育生均定额补贴政策。规范普惠托育机构认定管理和收费标准,累计为957人次在托婴幼儿发放补贴资金7.2万元,切实降低托育机构运营压力和家庭托育负担。

  关于您提出的“加大宣传力度”的建议。我们以“宣传全覆盖、渠道多元化、氛围浓厚化”为目标,强化普惠托育服务宣传。按照自治区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工程要求,积极开展普惠托育服务扩容提质行动,通过媒体、家长课堂、亲子活动等多措并举宣传托育服务机构的设置标准、管理规范、保育指导、卫生评价、质量评估、消防安全、伤害预防等标准规范,提升群众对托育服务认知度和满意度,进一步提高托位使用率。

  关于您提出的“加强综合监管”的建议。我们以“医育协同、服务融合、健康护航”为抓手,深化医育结合服务建设。依托妇幼保健机构建成2个科学育儿指导站,推行医疗机构与托育机构签约结对服务模式,构建“预防+保健+照护”一体化服务体系,全市托育机构签约率达80%。常态化开展婴幼儿照护技能培训和技能竞赛,累计培训托育保健服务人员804人次,全面提升婴幼儿健康照护专业水平。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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