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乌海市卫健委对于市十届人大 一次会议第134号建议 办理情况的答复 | ||||||||
索 引 号: | 111503003531110484/2022-04908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 | 卫生健康委员会 | 信息分类: | 人大建议 | ||||||
概 述: | 乌海市卫健委对于市十届人大 一次会议第134号建议 办理情况的答复 | ||||||||
成文日期: | 公开日期: | 2022-08-03 11:09:31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尊敬的郝智君委员:
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针对提出的建议,我委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相关工作。关于您提出的“进一步提升基层医院服务能力和水平的建议”,现将具体情况答复如下:
一、科学规划建设基层人才队伍,有序提升基层医院服务能力和水平
(一)加大人才引进力度,缓解人才短缺压力。各区卫生健康系统持续搭建人才引进平台,结合医院发展,重点学科建设及等级创建目标。海南区继续采用依托第三方聘用医疗技术人才、开展人才引进、培养订单定向农村医学生、参加各类医学院校举办的招聘会等多种渠道,采取柔性引进方式聘请在区域内重要影响力的高精尖缺知名蒙医、中医及藏医专家在我区医疗机构常期座诊,2021年海南区已引进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7名。
(二)进一步提高基层卫生人员医疗服务水平。一是通过请进来、送出去和实施专家团队建设项目等方式,加快对业务骨干和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努力造就出一批有一定权威和影响力的专家型学科带头人。二是全面落实国家和自治区人才培训规划,有针对性地制定医务人员培训计划,建立脱产培训与在职培养相结合、分类培训与重点培养相结合的培养教育体系,大力加强内部人员培训,重点培养卫生人才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科研创新能力。三是加大区级医疗单位对镇中心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临床带教和业务指导力度,加强对村医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服务技能,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医疗安全。
(三)落实政策,加大基层卫生人才职称评审倾斜力度。一是根据自治区《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内党办发〔2017〕36号)、《关于印发2019年全区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9〕78号)精神,评审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不再将论文作为限制性条件,在区级从事专业工作满30年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和在苏木乡镇从事专业工作满20年的专业技术人才,不受学历、专业的限制,在业绩成果等其他条件符合的情况下,破格参加高一级职称评审。二是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三是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23号),经过规范化培养的全科医生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专业类别的考试。
(四)合理利用,盘活社区现有的卫生人才。进一步推进医联体建设,落实分级诊疗制度。严格按照《乌海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意见》和《乌海市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海南区进一步推进医联体建设实施方案》,积极推进双向转诊工作。截至目前,海南区人民医院已和乌海市人民医院、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签订海南区人民医院医疗集团合作协议书。
(五)建立机制,完善人才培养与使用激励政策。一是落实基层医疗机构用人自主权。基层医疗机构可结合辖区服务规模、诊疗科目以及常见病、多发病的病种类型和居民服务需求,简化人才招聘、引进手续,制定人才引进制度,规范人才引进,解决医疗技术人员短缺问题。二是镇卫生院独立运行,与村卫生室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按照每个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职业助理及以上的乡村医生,目前,全市13个村卫生室均已配备乡村医生。三是继续落实《乌海市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实施方案》,将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纳入医改重点任务,逐步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制度、激励机制。四是按照自治区《关于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就业安置和履约管理工作的通知》,落实农村牧区订单定向医学生就业安置工作。2016届、2019届我市毕业生13人,编制、岗位、工资相关待遇均已落实。2020届毕业生3人,均已签订协议,并正在办理相关手续。五是市人民医院分别获批全区基层卫生人才培训及内蒙古自治区全科转岗培训2个基地,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中全市21家基层卫生机构56人参加培训实践。
二、优化审批程序,增强基层医疗机构硬实力
关于医疗设备硬件等大型医疗设备,需要由医疗机构提出申请,由海南区财政统一审批购买。
最后,再一次对您所提出的建议表示感谢,并欢迎您继续关心支持全市卫生健康工作,继续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分管领导:李俊平
联 系 人:韩佳辰
联系电话:3998117
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
2022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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