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关于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第WD-17号建议 办理情况 | ||||||||
索 引 号: | 111503003531110484/2024-04809 | 发文字号: | 无 | ||||||
发文机构: | 无 | 信息分类: | 人大建议 | ||||||
概 述: | 关于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第WD-17号建议 办理情况 | ||||||||
成文日期: | 2024-05-14 00:00:00 | 公开日期: | 2024-06-28 11:27:52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陈静、范斯雄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市医师多点执业工作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医师多点执业工作,促进医务人员合理流动,提升全市医疗机构医疗救治水平和服务能力,2023年5月29日,乌海市卫健委制定并印发《乌海市医师多点执业管理方案(试行)》(乌卫发〔2023〕58号),进一步明确乌海市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工作。《方案》重点围绕医师多点执业适用范围、申请条件、注册登记、执业管理、执业监管等内容进行了明确,在乌海行政区域内的医师进行多点执业均可参照《方案》执行。乌海市卫健委鼓励符合多点执业条件的医师到基层医疗机构、社会办医疗机构多点执业,同时要求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应当支持医师多点执业,合理规定医师岗位职责,完善考核、奖励、处分、竞聘上岗等的具体管理办法,不因医师多点执业而影响其职称晋升、学术地位等。
拟申请注册多点执业的医师,可携带备案申请审核表、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的《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拟多点执业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拟多点执业医疗机构聘用岗位证明材料向辖区行政审批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要求的,在其《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记录”栏目中记录,并同步执业医师注册管理平台。自此项工作开展以来,全市累计注册多点执业医师41人,进一步促进了医务人员合理流动,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
下一步,乌海市卫健委将进一步加大乌海市医师多点执业政策宣传,切实做好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让多点执业政策能入民耳,贴民心,顺民意,开通优秀多点执业机构公示渠道,推动多点执业这一业态的健康发展,努力营造有利于推进改革的良好舆论氛围。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和建议。
分管领导:李俊平
联 系 人:韩佳辰
联系方式:15147318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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