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关于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78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 ||||||||
索 引 号: | 111503003531110484/2020-02807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 | 卫生健康委员会 | 信息分类: | 人大建议 | ||||||
概 述: | 关于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78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 ||||||||
成文日期: | 公开日期: | 2020-07-08 16:00:19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秀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精神病患者福利院或救助托养所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精神卫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针对您提出的提案,市卫健委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研究落实相关工作。
一、针对建设市级精神病福利机构或救助托养场所事宜。该项目于2014年8月6日年取得发改委项目建议书批复,2018年8月23日,乌海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0〕12号文件确认,该项目分为两期建设,一期建设9000㎡,设150张床位,二期建设9000㎡,设150张床位。由卫健委做好项目前期申报工作,市民政局作为项目建设主体要做好配合工作,市投资集团负责工程质量和进度。
二、乌海市精神智障人员社会福利院,选址在乌海市精神卫生中心院区内,建筑规模18000平方米,设计床位300张,总投资需6000万元(含设备),其中市财政投资3000万元,申请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3000万元(已拨付到位城投)。目前该项目项目建议书批复、可研报告批复,国土、规划、环评、稳评、地勘手续均已办理完毕。图纸初稿送至图审中心,计划于7月份开工建设。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分管领导:李普联
联 系 人:马春微
联系电话:3998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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