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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关于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索  引  号: 111503003531110484/2020-03106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卫生健康委员会 信息分类: 人大建议
概       述: 关于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成文日期: 公开日期: 2020-09-02 08:20:47 废止日期: 有效性:
关于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09-02 08:20:47 作者:卫健委管理员 来源: 浏览次数:

张子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全市医疗机构安检和安保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医患关系越来越紧张已经成为全社会最为关注的问题之一,前不久民航总医院发生的医生岗位上被杀事件更是引发了社会的极大关注。不断发生的伤医甚至杀医事件说明,增强医务人员法律安全意识、强化医院内控机制已迫在眉睫。

  一是市卫生健康委历来高度重视医疗机构安全防范工作,联合市公安局出台了《关于印发乌海市开展医疗机构安检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医疗机构安全风险排查整改工作方案》等文件,对全市各级各类医院安全防范工作作出部署,指导医疗机构健全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安全防范系统,建立了警医联动机制,在医院出入口、急诊大厅、门诊部、住院部灯部位安装人脸识别和监控设备,利用识别和监控系统对进入医院的人员进行抓拍和摄像,实时比对发现各类关注人群,在重点部位安装一键式报警装置,开展针对性防范措施。同时,拟在全市二级以上医院的门急诊大厅出入口安装安检设备,对出入人员和物品进行安检,加大对管制刀具、汽油等危险物品的查缴力度,预防和减少发生在医院内部的伤医案件,维护医院正常诊疗秩序。医疗机构入场安检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二是深入开展“平安医院”创建。全市卫健系统以深入推进平安乌海建设为契机,将医疗机构安全防范工作纳入平安创建考评体系,压实医院主体责任,保障各项安全措施落地落实。其中,视频监控和安检设施配备是场所硬件达标的重要标准,医院出入口、消防通道、大厅要求安装视频监控系统,视频资料留存不少于30天。

  三是我市认真贯彻自治区关于维护医疗秩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部署要求,由市综治办牵头,成立了全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制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依法维护医疗秩序意见的通知》等系列文件,建立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置工作机制。以“三调解一保险”为重点,建立健全乌海市医疗纠纷第三方人民调解与司法诉讼、保险理赔等工作衔接配合机制,全市所有公立医院将全部参加医疗责任保险,覆盖率100%。

  四是积极构筑医患纠纷人民调解与医疗机构投诉管理衔接机制,在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纠纷的发生。坚持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出发,情、理、法相结合,努力使每次纠纷化解都能达到院方认可、患者信服。特别是在遇到“医闹”等现象时,确保在最短时间内赶赴现场,坚决予以打击,维护了正常医疗秩序。

  下一步,市卫健委将会同公安部门将认真研究本提案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抓好以下工作:一是抓好医疗机构入场安检等安全防范措施落实。进一步督促医院严格落实入场安检、视频监控、保安值守等安全措施,大力推广医院安检设施建设,切实维护正常医疗秩序。二是抓好舆论宣传和教育引导工作。加大医院安全防范常识宣传,结合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引导群众自觉配合入场安检等防范措施。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2020813

  分管领导:张国华

  联 系 人:何宏波

  联系电话:3998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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